申办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的主要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还要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等;
2.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规模、投资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4.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等有关资料;
5.城建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和承包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6.以招投标形式确立承包方的应提交招投标文件及中标决议;
7.合同文本;
8.办理分包合同公证,须提交总承包合同;
9.公证员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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