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威海公证处办理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合同书公证须知须知,本公司提供专业的公证翻译服务。 职业技能培训合同公证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职业技能培训合同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职业技能培训合同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培训人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制发的培训资格证明;培训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培训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培训能力证明(包括师资设施等情况); (二)委托培训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培训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培训计划书及拟培训人员名册; (三)受培训人应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受培训人是未成年人的须提交其监护人同意的证明;培训人要求提供经济担保的须提交担保证明; (四)培训人、委托培训人、受培训人(未成年人除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五)拟申请公证的职业技能培训合同文本;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 ,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定职业技能培训合同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的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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