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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标准局
土木工程施工的标准化规范
GE:预制混凝土(结构)
1.1 本规范包括依据SAHS 1200 GF要求进行通常加固或预应力的预制混凝土要求。
说明:在规范中所参考的标准列于《附录A》中。
2.1 支持的规范。当该规范用于工程时,以下规范应相应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a) 工程规范;
b) SABS 1200 A 或SABS 1200 AA或SABS 1200 AH, (视情况而定);
c) SABS 1200 G; 和
d) 对于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的项目,SABS 1200 GF。
2.2 用途。本技术规范包括通常适用于结构预制混凝土的条款。本规范的解释和变动在工程规范第2部分中陈述,在合同文件中该工程规范位于本规范之前。
2.3 定义与缩略语。在本规范中,规范2.1内相应给出的缩写应适用:
PBFC:硅酸盐高炉渣水泥
OPC/炉渣:硅酸盐水泥与磨碎的粒状高炉矿渣
3.1 概述。除了3.2和3.3内的要求外,材料还应满足SABS 1200G第3条的相关要求。
3.2 混凝土。混凝土混合物应为30号,除非图上上所示或者工程规范内规定了另外的牌号。
3.3 存放容量和劣化材料。提供的存放容量应足够充分,并且应满足SARS 1200分条款3.7的要求。
已劣化的材料或者已经污染或者损坏的材料不应使用。这些材料应毫无迟延地从现场清除。
4.1 概述。除了满足4.2至4.5的要求外,设备和装置(包括模板和模具)应满足SABS 1200G条款4内的相关要求。
4.2 浇铸台、模具和模板。所有浇铸台都应适当对正和调平。其布置应使得在任何元件上进行的工作都不会干扰或者影响附近的操作。并且应提供充分的耐候保护,如果这是达到规定标准所必需的。模具和模板应使得混凝土表面和棱角满足5.3的要求。
4.3 混凝土搅拌机。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应专门适用于低坍落度混凝土的生产。对于搅拌机容量与要求输出量的匹配,应特别注意。
4.4 振动设备。振动设备的频率,不管是振动台(固定在模具上的外部振动器)或者埋入式振动器,应适用于低坍落度混凝土的捣固,并且其容量应超出配套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的输出量。
4.5 装卸、提升和堆放。承包商应提供充足的设备进行装卸、提升和堆放,确保其不会褪色,并且受到保护,避免在装卸或堆放期间产生应力或者由于使用吊索、链条和挂钩而造成的永久性损伤。
5.1 概述。除了5.2至5.6的要求外,承包商还应满足SABS 1200 G条款5的相关要求,除了:如果SABS 1200 G条款5的要求与本规范的要求冲突时,本规范的要求应优先。
5.2 使用费。承包商应保证业主免于因工程内使用的预制系统相关的触犯专利权、设计或商标的所有索赔,承包商应支付应付的以及因这种系统使用而应付的使用费。
5.3 混凝土浇注和振动。混凝土应浇注在模具内,并且其振动应使得混凝土表面光滑均匀,并且所有棱角都精确而洁净。
5.4.1 试样。当要求具有结构光洁度的预制混凝土块时,承包商应确保在全规模生产开始前,为每种颜色和质量提交双份样品至工程师并得到批准。一个样品由工程师保管,而另一个由制造地的承包商保留。在未获得样本可接受的通知前,承包商不得开始生产。
5.4.2.1 当预制块要求具有结构光洁度时,应特别注意,确保表面足够厚,满足结构要求,但是又不过厚至降低预制块的强度。应特别小心,以确保完工表面与混凝土垫层之间的完全同一性。
5.4.2.2 当所有外露骨料光洁度在图纸中分列或要求时,应特别注意,确保所使用的缓凝剂不会减弱外露石料与混凝土垫层之间的结合力。钢筋上的混凝土覆盖层(从最接近钢筋完工面的每个凹地底部开始测量)应满足SABS 1200G的要求。
5.4.2.3 当分列有或者图纸中要求马赛克表面光度时,在马赛克薄片铺设并且垫层混凝土浇注入模具前,承包商应确保每个浇注混凝土的模具底部无任何可能会造成完工面不规则形的异物(例如石块或卵石)。他也应确保混凝土的浇注能够使得马赛克与混凝土垫层完全结合。
5.4.2.4 当分列或图纸中要求使用人造石或者其它不使用模板的表面光度时,承包商应将在物料源变化可能会影响饰面颜色时使用的适用骨料或水泥样品(或二者兼有)与5.4.1内所述样本包含在一起。
5.4.3 安装。对于具有结构光度的构件,承包商应:
a) 确保每个构件的设计和形状以及固定构件而浇注的设施都能够使构件牢固而永久性地处于其预期位置。如果无法实现完全安全的固定,那么他应在开始浇注相关构件前,从工程师处获得相应的指导;
b) 特别小心,避免在安装和固定构件时弄坏拐角或边缘或另外损坏构件的外露表面。
承包商应自分清除和更话破损的构件,除了他能够向工程师证明,他能够通过适当粘接匹配颜色的补丁和织物修复破损的元件,使其在养护和干燥后不会变得明显,此时他可以修复受损的构件。
5.5.1 预成型的笼子。可行时,钢筋应预制成坚固的钢筋笼。为此,低碳钢钢筋和高强钢筋的点焊应由技术熟练和有经验的焊工进行。
5.5.2 混凝土覆盖层。承包商应确保包括箍筋、接头和绑扎钢丝的钢筋不会突入规定的覆盖层内。钢筋上的混凝土覆盖层应满足SABS 1200G的适用要求。
5.6.1 环境温度下的养护。除了5.6.2内允许的以及除了:
在环境温度条件下养护的养护期应为:
a) 至少为7天,对于硅酸盐水泥制成的混凝土;
b) 至少为10天,对于PBFC或OPC/矿渣制成的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应依据SABS 1200G的要求养护。
环境温度条件下的养护应在混凝土浇注后不早于6个小时时开始。
5.6.2 蒸汽养护。如果养护温度不超过60℃并且养护温度的上升或降低速度不超过 20°C/h,预制混凝土可在大气压力下进行蒸汽养护,或者养护可通过将混凝土浇注在加热的模具内而加速。
5.7 脱模。拆除模具时应无任何可能会损坏混凝土或者对构件造成其它有害影响的敲击或振动。
预制混凝土构件不应从浇铸台上移动,直至混凝土已达到了足够的强度,以确保构件能够无永久损伤地承受这些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应力。
5.8.1.1 承包商应确保提供用于装卸构件并将其从制造点转移至其安装点的吊耳、槽、孔等都充足,并且其布置应使得在这些装卸、移动或安装期间构件上不会产生过度应力。
5.8.1.2 5.4.3内的承包商责任在所有方面都未受限时,提升位置和支承点、提升方法、设备类型和所使用的运输方式都应获得工程师的批准。
5.8.1.3 承包商应在每个构件上根据需要放置永久性的标识、位置和方位标记。
5.8.1.4 垫块应确保其不会脱色或者另外永久性地损坏构件。
5.8.1.5 构件的堆放应使得:
a) 能够防止存水及灰尘的积聚对于小的构件,在养护过程中要使得变形最小化
b) 在养护过程中要使得变形最小化
c) 对于桥梁等大的构件(特别是预应力梁)在养护过程中要能够完全地顺利通行。
5.8.2 装配和安装。与工程师协定的装配和安装方法应在现场遵循。构件就位后并且拆除提升设备前,构件之间的临时支撑或临时联接都应根据需要提供。最终结构联接应尽可能快地完成。
说明:对于具有结构光度的构件,特别的注意事项请参见5.4.3(b)。
5.8.3 施工期间的临时支撑。临时支撑应由承包商设计和安排,并充分考虑:
a) 在预制和现场浇注混凝土结构件之间的接头完成期间可能会碰到的施工荷载(包括风荷载);
b) 适用时,移动,包括混凝土收缩或任何后张力造成的移动;
c) t防止局部坍塌发展的需要,如果安装期间一个构件意外破裂并且撞击另外一个;以及
d) 所有现场浇注混凝土、砂浆或灰浆的适当抛光和养护。
临时支撑不应拆除或释放,直至结构的现场浇注部分达到规定强度并且实现结构完整性。
a) 检查每个预制构件,确保结构联接满足工程规范内所述的设计要求;
b) 确保每个预制构件都无可能会造成应力集中从而损害构件的尺寸和形状的不规则性;
c) 确保每个预制构件的接触表面适当处理,在构件和现场预制混凝土之间提供规定的结合性,或规定的摩擦阻力能够在支撑处展开;
d) 尤其注意:
1) 检查钢筋和结构型钢在预制构件端部内的位置是否准确,以及
2) 是否需要使用任何补充钢筋以完成一个联接:
e) 依据装配说明填实接缝;
f) 当构件之间的接缝(特别是连续垂直升降之间的水平接缝)承载并且需使用灰浆或混凝土填实时,应进行试验,验证材料适用于此用途并且提议的填充方法将得到牢固的接缝;
g) 注意确保:
1) 所有接头内使用的现场浇注混凝土或灰浆的组成和水灰比都依据规定,并且
2) 现场浇注材料充分压实。(注:为此可允许使用膨胀剂。)
6.1 概述。完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尺寸应依据6.2和SABS 1200 G条款6内规定的公差或者图纸上所示或公差规范条款内规定的所有其它公差,满足规定的尺寸。
说明:当预制构件将安装在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上或之间时,现场浇注混凝土适用的公差应与适用于预制构件的公差相兼容。
a) 直线度或弯度:在梁的一部分或整个长度上测得的与预期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以下值:
1) 长度直至3米 偏差为3mm
2) 对于长度每增加一米,则将允许增加1mm的误差,直至最大值10mm。
除了以上(1)和(2)之外,与预期直线的误差率应不超过1:300。
b) 梁拱:对于桥面板的梁,桥面板上并排布置的相邻梁的拱腹显示的水准度差在任何点都不应超过10mm。
c) 预加应力前的预制梁强度:总强度的±0.1 %,最小值5mm,最大值20mm。
7.1 概述。除了进行SABS 1200 G条款7内给出的相关混凝土试验外,承包商应对构件和结构物进行7.2内所述的试验。
7.2 预制构件上的单独荷载试验
7.2.1 概述。当公差规范内如此要求并规定了方法时,7.2.2至7.2.4内所述荷载试验应由承包商在工程师许可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验荷载的逐渐施加和卸除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
7.2.2.1 构件应在其指定的支承点支撑,并且承载一个等于规格自重加上1.25倍的规格外加荷载之和的荷载,持续5分钟,然后记录偏转量。在施加荷载后测得的最大偏转量应依据公差规范适用要求进行检查。
7.2.2.2 在卸除施加的荷载后,恢复应测量5分钟,并且然后应重新施加荷载。第二次加载后的恢复百分比应至少等于第一次在家后确定的值,并应至少为第二次加载期间记录的偏转量的90%。在试验期间的任何时候,在工程师认为并依据相关数据的合理解释,进行试验的构件内不应出现虚弱或故障构造的信号。
7.2.3 破坏性试验(梁构件)。构件应支撑在其设计支撑点,并加载至其最终设计荷载。在试验荷载时间后15分钟内,构件不应失效。超过跨度1/40的偏转量应认为是构件故障。
7.2.4 特殊试验。对于未经过7.2.2或7.2.3内所述试验检验的特大构件,例如柱体、组合梁预制部分以及设计用于确保连续稳定性的构件,试验配置的详细信息应在这些构件浇注前由承包商和工程师协定。
8.1.1 概述。除了8.1.1、8.1.2和8.2内另外要求外,SADS 1200 G条款8的规定应适用于预制混凝土。
8.1.2 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将根据8.2.1内的规定进行计量。
当依据体积计量构件时,钢筋和固定件将分列,并且对于小开口和孔都不应减去(参见SABS 1200 G)。
一般来说,当构件依据数量或面积或长度(统一截面)计量时,钢筋和固定件不应单独计量。
8.1.3 其它按项目。当单独分列了其它项目时,它们应依据8.2内规定进行计量和支付。
8.2.1 提供结构预制构件 单位:m3, 数量,m2 或 m
不管钢筋是否包括或者单独计量,单个元件的尺寸都应声明。
对于不同数量的混凝土、不同类型和尺寸的元件、成型混凝土体积不超过0,5m3的小元件,都应分列单独项目。
费率应包括所有人工、设备、模具、材料(包括饰面、钢筋和固定件(除了钢筋和固定件单独计量时))以及混凝土拌合、浇注、捣固和抹平的费用,以及临时堆放、养护和交付构件至现场并在现场堆放的费用。
8.2.2 结构预制构件的安装 单位:吨或无
适用的接缝详细信息将说明。
对于用于安装的不同元件位置应分列单独的项目。
费率应包括从临时堆放处清除元件或者所有其它材料、建造元件或将其固定就位所需的设备和人工的费用,包括停车场的提供费用、提升机构和临时脚手架和支撑(保持元件稳定所需的,直至永久支撑系统能够稳定元件)的费用。
8.2.3 突角等(楔角或角铁) 单位:无
总体尺寸将说明。
费率应包括制造、交付和安装的费用。
8.2.4 混凝土铺路板 单位:m2
铺板的尺寸和厚度将说明。接缝面积将包括在计量的面积内。
费率应包括铺板的制造、交付、铺设和联接的费用,包括适当的砂垫层的提供和修整费用。
8.2.5 各种埋入金属件 单位:kg 或 t
对于不同质量和尺寸的各种埋入金属件,将分列单独项目。
锚具和各种埋入金属件的费率应包括提供和交付(或收取,视情况而定)、固定就位以及埋入混凝土内的费用。
8.2.6 托架、指形接头和销接头等,根据图纸上给出的详细信息 单位:kg 或 t 或数量。
对于各种类型的托架等、各种组分项目和构件(适用的),将分列单独项目。
费率应包括每个托架、接头等(视情况而定)的提供或埋入费用。
8.2.7 构件的GAD试验
a) 非破坏性试验 单位:数量或总额
对于各种形状或尺寸或构件类型,将分列单独项目。
费率应包括进行7.2.2内所述试验要求的所有设备、测量装置和人工费用。
b) 破坏性试验 单位:总额
该费率应包括进行工程规范内规定试验以及试验期间更换受损构件要求的所有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
c) 特殊试验(临时的) 单位:合同条件中规定的日工或总和
除了工程规范内全面规定了要求外,该费率应包括承包商和工程师在浇注相关构件前协定的操作费用。 原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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