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某建筑企业委托,我公司翻译南非土木工程施工标准全套文件。如果有需要中文版的可以与我们联系。以下是部分节选。
2.4.1 暴露条件
2.4.1.1 温和条件。混凝土得到保护,不受天气影响,并且仅暴露于空气。
2.4.1.2 中等条件。在这种条件下:
a) 混凝土遮盖,免受大于,并且不会在潮湿时结冰;或者
b) 混凝土埋入非侵蚀性土壤内;或
c) 混凝土持续位于淡水下。
2.4.1.3 恶劣条件。在这种条件下,混凝土暴露或者承受以下条件:
a) 倾盆大雨;
b) 浸湿或者干透;
c) 湿润时结冰;
d) 淡水(水位线);
e) 使用淡水喷洒或喷射;
f) c腐蚀性砌体或严重水凝结;
g) 侵蚀性土壤;
h) 含盐空气
2.4.1.4 非常恶劣的条件。混凝土受到如下作用的条件:
a) 海水(低于或者位于水线);
b) 海水飞溅或含盐水;
c) 包含硫酸盐或氯化物的水;
d ) 高腐蚀性气体。
2.4.2 强度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的命名由在其制造时使用的石块尺寸加上规定的强度组成,例如30 MPa/l9 mm 是指使用19mm石块制成的30号混凝土。
2.4.3 接缝。接缝的位置由设计要求和施工界限控制:所有接缝均为条款一般含义范围内的“施工接缝”。图纸上或一览表中所述的接缝均为“指定的接缝”。工程师可以与承包商合作,在混凝土浇注前允许额外的接缝,这些接缝然后将成为“指定的接缝”。术语“施工接缝”、“收缩接缝”和“膨胀接缝”都用于确定各种类型的指定接缝。术语“未预见的接缝”用于确定混凝土浇注期间形成的接缝:设备故障、恶劣气候或一些其它未预见事件造成混凝土浇注中断,并因此使得在混凝土浇注开始前未指定或批准的位置设置一条施工接缝。
3.1 材料的批准。承包商应按时向工程师提供他提议用于混凝土的骨料试样(如果要求时,提供水试样),以供工程师审核,并且也应提供表明水和骨料满足3.3和3.4要求的证据。证据应使用如下格式:
a) 批准的实验室提供的实验结果声明,或者
b) 权威报告或先前经验记录。
3.2.1 适用的规范。根据3.2.2的规定,水泥及硅酸盐水泥与碾碎粒状高炉矿渣(参见SABS 626)应满足以下规范的相关要求:
BS 1370 低热硅酸盐水泥
SABS 471 硅酸盐水泥(普通、速凝和抗硫酸盐)
SABS 626 硅酸盐高炉水泥
SABS 031 硅酸盐水泥15和速凝硅酸盐水泥15
3.2.2 备选水泥类型。对于3.2.1所述以外的水泥类型,仅当得到工程师特许时方可使用(参见8.1.3.2和8.1.3.3)。
3.2.3 水泥的存储。在现场应为所使用的每种类型的水泥提供存放设施。
在现场存放的水泥应加以覆盖,为其提供适当的防潮和防止其它可能会造成水泥劣化的因素的保护。
耐候筒仓或类似容器内散装水泥的存放应允许,只要使用水泥时以质量,而不是以体积计量。
3.3 水。水应清洁,并且无有害数量的酸、碱、有机物和其它可能会影响混凝土强度或耐久性的物质。
3.4.1 适用的规范。粗骨料(石头)和细骨料(砂子)都应满足SABS 1083的相关要求。
3.4.2 填料的使用。当要求或者批准使用填料时,它们应:
a) 为质量为15至55kg的坚硬而清洁的石头;
b) 占混凝土体积比不超过20%;
c) 无粘性薄膜或涂层;
d) 填料尺寸均不大于混凝土元件最小尺寸的三分之二或者不大于300mm(取较小者);
e) 每个都应由深度至少为80mm的混凝土环绕;
f) 骨料压碎值应至少等于SABS 1.083内规定的粗骨料值。
3.4.3 骨料的存放。不同标称尺寸的骨料应分别存放,并且应使得
a) 最大程度地减少分离;
b) 不同材料的混合,并防止异物的污染。
3.5.1 所需掺合料的批准。未获得工程师的批准时,任何掺合料都不应用于混凝土混合物内,它们可能需要在使用前进行试验。为便于批准,承包商应提供以下信息:
a) 掺合料的商标名称、来源和制造商推荐的使用方法;
b) 典型的剂量率以及低剂量和高剂量可能产生的有害后果;
c) 是否存在会造成钢筋腐蚀或混凝土劣化的混合物(例如以各种形式包含活性成分氯的物质);如果存在,提供掺合料质量中的氯含量(以氯离子或等效无水氯化钙表示)(参见5.5.1.4);
d) 包含掺合料的新混合混凝土的预期空气含量,在使用制造商推荐的剂量率时使得混凝土内包含空气。
3.5.2 加气剂。如果工程师允许使用加气剂,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要求的方式和时间在现场进行试验测量,以确定:
a) 混凝土内包含的空气百分比;
b) 混凝土密度。
承包商应提供设备,用于以工程师要求的频率进行夹杂空气的测量。
3.6 钢筋。钢筋应满足SABS 920的相关要求。焊接钢筋网应满足SABS 1024的相关要求。钢筋堆放在地面时,应防止变形,并应予以保护远离腐蚀性环境和污染。
3.7 存储能力。提供的存储能力和存放的材料数量(不管是水泥、骨料、钢材或水)应足以,确保不会因偶尔的材料缺乏造成工程进度中断。
3.8 劣化的材料。已劣化的材料或者已经污染或者另外损坏的材料不应用于混凝土 内。这些材料应毫无迟延地从现场清除。
4.2 分批设备。承包商应通过定期检查、校准和试验,确保分批系统充分而准确地工作,并且料斗和水泥容器都保持干燥和清洁。分批设备应确保:
a) 水泥可分批至所需质量2%范围内的精度;
b) 水可计量(根据体积或质量)至所需数量2%范围内的精度;
c) 骨料可分批至所需质量3%的范围内精度。
对于自动设备,秤应联锁,使得新一批材料在料斗完全排空先前批的材料并且秤平衡前不会交付使用。
当手动控制料斗中材料的卸放时,可采用一种发信号的方法,确保在一批混凝土浇注时任何组分不会被忽视,或者添加超过多次。
4.3.1 搅拌设备的一般要求。搅拌设备的类型和容量应确保混凝土输出速度与混凝土浇注速度匹配。每个机器都应能够实现整批内组分的均匀分布,并且应遵循制造商声称其作为制造依据的规范。磨损或弯曲的叶片和桨叶应更换。搅拌机的内表面应清洁并无硬化的混凝土。
4.3.2 短拌合期的批准。承包商应获取工程师提前的批准,如果他希望使用满足如下条件的特定类型搅拌机:
a) 该搅拌机已在现场设立,或者
b) 制造商已保证,
在短于5.5.3.1(e)内规定值的拌合期内始终能够实现有效拌合。
4.4 振动器。振动器应能够将规定振动捣固位置的各层混凝土充分捣固。对于保持浇注速度所必需的每三个(或更少)振动器应至少提供一个备用振动器。
4.5.1 设计。模板的设计和构造应使得混凝土能够适当浇注,并且根据6.2.3(a)和(b)内规定的容差,保持图纸上所示的所需形状、光洁度、位置、平面度和尺寸。模板和接头应能够承受自重荷载,包括湿混凝土、风力和所有其它叠加荷载和作用力施加的压力。
当模板在公路上安装时,承包商在设计其模板时,应保持满足该道路、街道或铁路管理机构要求的确保交通顺利通行所需的间隙。当工程规范条款内要求时,承包商在开始安装前应获得其模板设计的此类管理机构的批准。
4.5.2 光洁度。模板的质量应使得混凝土的完工面如图纸所述或所示,或者满足工程规范的要求(参见5.2.1)。
4.5.3 拉杆。所使用的拉杆类型及其位置应能够达到所需的光洁度,并且不会该光洁度不会因之后的拉杆腐蚀而破坏。
5 施工
5.1.1 弯曲
5.1.1.1 钢筋应弯曲至图纸所示,并依据SABS72的的尺寸。
5.1.1.2 除了5.1.1.3内允许外,所有钢筋都应冷弯,并且应缓慢弯曲,使用稳定均匀的压力,不得有抽动或冲击。
5.1.1.3 如果工程师批准并且钢筋强度不依赖于其冷加工,那么直径大于等于32mm的钢筋可进行热弯。
5.1.1.4 进行热弯的钢筋应缓慢加热至樱桃红发热状态(不超过840℃),并且在弯曲后应使其在空气中缓慢冷却。热钢筋不应用水淬火。
5.1.2 固定。浇注混凝土时,钢筋应无松动和粉末状锈、剥落、有无或其它可能会降低钢筋与周围混凝土结合力、影响混凝土耐久性或者造成钢筋腐蚀的涂层。如果使用水以外的其它物质润滑模板,应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此类物质污染钢筋。
钢筋应如图纸所示布置,并且应以5.2内所述的容差范围保持在这些位置。它应通过在相交点绑扎标准直径为1.6mm或1.25mm的钢丝,或者使用可接受的夹子或焊接(若工程师批准)的方式加以固定,防止位移。 钢筋应在使用吊钩和鞍形物支撑在其正确位置,并且使用批准设计的椅子和间隔物对正。
批准设计的支撑钢筋将由工程师加入加固一览表内。其它支撑材料应获得事先的批准。
5.1.3 覆盖。除非图纸上另外显示,在各种暴露的环境条件下,钢筋上混凝土的覆盖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小于:
a) 表1内所述的适用值,从任意钢筋或箍筋外侧开始测量,或者
b) 测量覆盖层的钢筋或箍筋的直径(取较小者)。
表1-各种暴露条件的最低覆盖层(mm)
1 |
2 |
3 |
4 |
5 |
6 |
暴露条件(参见2.4.1) |
混凝土的规定强度,Mpa |
20 |
25 |
30 |
40 |
50 |
温和 |
20 |
20 |
15 |
15 |
15 |
中等 |
40 |
40 |
30 |
25 |
20 |
恶劣 |
|
50 |
40 |
40 |
35 |
非常恶劣 |
|
|
|
60 |
50 |
钢轨和结构钢筋上的覆盖层应至少为80mm,除非图纸上另外规定。
防火覆盖层应依据SABS 0144的相关要求。
5.1.4 拼接。钢筋的拼接或接头都应仅在图纸上所示或者另外批准的位置进行。
5.1.5 外露钢筋的保护。如果钢筋保持外露,用于将来工程扩建时的接合,那么它应根据要求予以保护防腐。
5.2.1 光洁度分类。模板应依据完工混凝土上所需的表面条件进行分类。这些表明条件分类如下,并且应如下分列:
a) 粗糙。在模板拆除后,无需进行任何混凝土表面处理。混凝土光洁度无需超过条款5内定义的精度等级III。
b) 光滑。小凸起、不规则形状、表面蜂窝和轻微的表面褪色等缺陷应使用批准的方法予以修理和修复。混凝土光洁度应精确至条款6内确定的精度等级II(也参见5.5.10.3)。
c) 特殊的。特殊的光洁度应如工程规范内的规定。
5.2.2 模板的准备。模板安装时应使结构足够牢固,以防止水泥砂浆的泄漏。
与新(湿)混凝土接触的模板表面(不管由何种材料支撑)都应使用无污染矿物油或其它批准的材料进行处理,或者(仅对于木质模板)用水完全润湿表面,从而确保拆模更加容易,并防止在拆模时模板的粘接。
5.2.3 模板的再使用。在再使用前,所有模板都应进行检修,并且与混凝土接触的所有模板表面都应彻底清洁。
5.2.4 开口。当适当的混凝土浇注要求时,应提供用于清洁、检查或浇注的临时开口,并且随后应封闭,以提供规定的光洁度,并且满足6.2.3.(b)内所述的适用公差。 原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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